2025-02-24 13:57:18 [您的教師考試網]
【考點7】教育主體的權利
(1)教師權利:教育教學權、科學研究權、指導評價權、民主管理權、工資報酬權、進修培訓權、申訴權等。
(2)學生權利:參加教學權、獲得獎金權、公正評價權、申訴訴訟權等。
(3)學校權利:自主管理權、組織教學權、招收學生權、獎處學生權、頒發(fā)證書權、管理教師權、管理經費權等。
(4)公民權利:選舉權、財產權、受教育權、人身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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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zhangxin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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