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5 13:17:30 [您的教師考試網]
(1)綜合成績。
小學教師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
中學教師崗位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綜合成績排名。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排名。入圍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則在不超過招聘計劃總量的前提下,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增加招聘計劃,聘用在同一崗位。具體事項在嘉禾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嘉禾縣教育局網站上另行公告。
(3)筆試崗位合格分數線
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實際參考人員的有效分數之和除以有效參考人數所得的平均分數再乘以60%(實際參考人員的有效分數之和÷有效參考人數×60%)。
低于筆試崗位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聘用。
(七)簽約
按照核減后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簽約人員,簽訂《就業(yè)協議書》或《服務協議書》,簽約后違約考生須承擔相關違約責任。具體事項在嘉禾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嘉禾縣教育局網站上另行公告。
(八)體檢
1.體檢對象。簽約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經嘉禾縣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意后,由縣教師招聘工作小組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舉行。體檢時間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另行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體檢注意事項。體檢對象憑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向體檢醫(yī)院繳納。不按規(guī)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違反體檢紀律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由縣教師招聘工作小組組成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誠實守信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十)公示
根據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后,在嘉禾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嘉禾縣教育局網站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監(jiān)督電話。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十一)擇崗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不再區(qū)分近三年畢業(yè)生和往屆畢業(yè)生)以及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考生選擇具體招聘單位,擇崗時間、地點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另行公告。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嘉禾縣人社局統一匯總,報郴州市人社局備案后,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并辦理聘用手續(xù),用人單位與其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轉正并解除聘用合同。
五、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請在指定官方網站上查看各招聘環(huán)節(jié)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均不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須保持暢通,聯系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二)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審查、面試、筆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及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報考人員要按指定時間參加考試,不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公開招聘中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簽約后,因資格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棄權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同一崗位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可遞補2次。
(五)新招聘的高中教師每人安排一套公租房,未安排公租房的,由縣財政按每月350元/人的標準發(fā)放住房租金補貼,補貼年限為3年。
(六)對聘用的考生,由縣財政按規(guī)定一次性給予體檢費及交通補助。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教師招聘工作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相關部門全程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話:縣人社局事業(yè)單位管理股,0735-6632617;
縣教育局系統分工委,0735-6893976。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yè)、學歷、教師資格證、年齡和其他條件等咨詢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招聘咨詢聯系電話:0735-6632617(縣人社局)、0735-6893962,13100350525,15673506018(縣教育局)。
附件1:2020年嘉禾縣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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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zhangxin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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