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0 14:14:55 [您的教師考試網]
一、認定范圍和條件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任教學校在武漢市的社會人員,以及武漢地區(qū)高校2013年應屆普通全日制(本科、碩士研究生)畢業(yè)生,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此次高中階段教師資格認定:
1.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師范教育專業(yè)界定,以《湖北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政策的說明(鄂教資【2012】1號)》的有關規(guī)定為準),或者參加全國或全省教師資格考試且全部成績合格并取得考試合格證書的非師范專業(yè)畢業(yè)人員;
2.符合《教師資格條例》、《湖北省〈教師資格條例〉實施細則》、《湖北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政策的說明》(鄂教資【2012】1號)、《關于我省教師資格認定學歷問題的說明》(鄂教資【2012】4號)規(guī)定的學歷、普通話、體檢、思想品德、教學能力、職業(yè)技能等條件。
二、教師資格認定步驟
(一)申請人網上報名。2013年5月1日—5月15日,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進行網上報名。網報時,選擇武漢市教育局為認定機構,社會人員必須選擇戶籍或任教學校所在地的區(qū)教育局為現場確認點,普通全日制大學應屆畢業(yè)生必須選擇所在高校為現場確認點。
(二)現場確認。社會人員于5月16—17日到現場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高校普通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現場確認時間和有關事項由所在高校安排。
(三)市教育局受理。市教育局受理現場確認點審核確認通過的申請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為5月31日。
(四)市教育局認定。社會人員的教師資格認定和網上公示在受理截止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高校普通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的教師資格認定,在高校集中提供畢業(yè)證并將其蓋章復印件歸檔后完成。
三、有關注意事項
(一)根據《湖北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高等學校和中等師范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鄂教資【2010】1號)精神,武漢地區(qū)高校普通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應由所在學校統(tǒng)一組織向當地教育局申請教師資格,市教育局不接受應屆畢業(yè)生的個人申請。畢業(yè)生所在學校應主動與當地教育局聯(lián)系,開通現場確認點,并按教育局要求做好現場確認和申報工作。應屆畢業(yè)生所在學校未按市教育局要求開通現場確認點并進行現場確認和統(tǒng)一組織申報的,市教育局不受理其教師資格申請。
(二)網報時,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申請人,選擇“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湖北省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和教師資格面試合格,及師范專業(yè)畢業(yè)人員,選擇“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申請人網報時應仔細閱讀網報說明和規(guī)定,按要求填報信息,網報信息必須真實、準確,申請人因錯報、瞞報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負。申請人網報成功,審核無誤后直接在網報系統(tǒng)中下載PDF格式《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最好不要在線打。,用A3或A4紙正反打印。
(三)申請人現場確認需提供以下資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A3或A4紙正反打印);
2.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
4.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在現場確認點指定的醫(yī)院或省人民醫(yī)院體檢合格,非指定《體檢表》或非指定醫(yī)院體檢無效);
5.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語文學科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學科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及其復印件;
6.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工作單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鑒定表》(應屆畢業(yè)生由所在學校鑒定);
7.師范專業(yè)畢業(yè)人員須提供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原件及其復印件;非師范專業(yè)畢業(yè)人員須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8.個人照片一張(與網報電子照片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粘貼照片同一底版)。
9.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戶籍證明、任教學校聘用合同等)
有關高中階段教師資格認定的政策、辦事指南、表格可登陸武漢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whjyj.gov.cn)搜索“教師資格”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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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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