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6 10:53:23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三、教師資格認定的申請
(一)、教師資格的申請實行屬地化,申請人原則上應向工作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學校提出申請。
(二)、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是: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所屬各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辦理。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中等職業(yè)實習指導教師在所屬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查后,報上市教育行政部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定。
(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學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7.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兩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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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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