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6 19:48:14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1〕1號)、《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1〕10號)和《連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連城縣教育局關于公布2021年連城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工作方案的通知》(連人社〔2021〕37號)精神,現(xiàn)就我縣2021年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補充招聘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招聘崗位和人數(shù)
計劃公開補充招聘編制內教師42名,其中中學教師7名、小學教師35名。招聘的具體崗位、人數(shù)及任職條件等信息詳見《2021年連城縣中小學公開補充招聘新任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已參加全省統(tǒng)一筆試且第一輪未被聘用的應聘者。
三、加分對象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服務社區(qū)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報考我縣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崗位的,按現(xiàn)行規(guī)定享受筆試加分政策,加分按筆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后累加。符合加分條件的對象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將《福建省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證書》(其中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的由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材料)提交連城縣教育局人事股審核,填寫上交加分申請表(附件2),并附上相關文件依據(jù),逾期不予受理。
四、成績計算
(一)筆試
設合格線,合格線為總分的50%,即總分為150分,合格線為75分。
(二)面試
1.所有崗位均需面試。面試人選以擬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放棄面試產生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2.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如進入面試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shù)時,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方為合格。
3.面試內容、面試方式、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三)應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shù)點后2位。
五、聘用辦法和工作安排
(一)現(xiàn)場資格確認
凡擬確定為面試對象的,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另行通知)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進行現(xiàn)場資格確認,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1.非應屆畢業(yè)生:(1)網(wǎng)絡報名登記表1份(網(wǎng)絡報名審核通過后打印);(2)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考中學崗位需提供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3)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4)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6)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在學信網(wǎng)自行下載打印)。
2.應屆畢業(yè)生:(1)網(wǎng)絡報名登記表1份(網(wǎng)絡報名審核通過后打印);(2)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考中學崗位需提供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3)就業(yè)推薦表原件;(4)學業(yè)成績表原件;(5)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可先提供正在辦理的有效證明材料);(6)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7)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8)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在學信網(wǎng)自行下載打印)。
3.擬定面試人員在資格復核階段如出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按其余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含照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并按前述規(guī)定實施。
4.面試人選資格確認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體檢
1.體檢考核對象根據(jù)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如遇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面試成績又相同的,以筆試成績中專業(yè)知識考試成績高者確定;如遇專業(yè)知識考試成績相同的,加試一場面試,以加試的面試成績高者確定。
2.體檢項目、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執(zhí)行。
3.體檢時間、地點另定。
(三)聘用辦法和待遇
1.聘用辦法。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由縣教育局分別安排在中小學學校任教,新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新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首次聘用時間為5年(含試用期),聘用期內原則上不得流動。無特殊原因未按時報到,或不服從安排的,取消聘用資格。
2.待遇。新聘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按連城縣事業(yè)單位同類工作人員標準執(zhí)行,享受與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相同待遇。
六、注意事項
(一)報考對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和審核不通過的,由本人承擔責任后果。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35號令)予以處理。
(二)報考對象應提供準確的聯(lián)系電話,無法聯(lián)系所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三)有關通知、公示將在龍巖市連城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www.fjlylc.gov.cn)公告。
七、本通知未盡事宜,由連城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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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連城縣教育局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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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angda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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