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4-08-01 11:18 廣東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事業(yè)單位人員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等相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我市面向社會招聘部分學科教師(事業(yè)編制)54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詳見《陽春市2024年秋季教師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其中:
(一)普通高等學校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其他報考人員須于面試資格審核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符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要求,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
3.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 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報考人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本市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或辭職不滿2年(所涉時間點計算截至報名首日)的人員;已參加陽春市2024年教師公開招聘或陽春市2024年公開引進各類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并進入考察階段的人員;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受過刑事處罰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廣東省內事業(yè)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用但承諾服務期限未滿人員、還在報考限制期內的違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具體資格條件
1.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要求:
具有與報名崗位相應學段或以上的教師資格證。嚴格“持證上崗”,所有擬聘人員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段或以上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2.學歷學位要求:
崗位要求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非在職)、學士及以上學位。
3.崗位的專業(yè)要求:
報考人員所持畢業(yè)證的專業(yè)名稱應與報考崗位的專業(yè)要求對口。學科教學、課程與教學論、教育學專業(yè)的考生,其專業(yè)研究方向如與報考崗位條件一致的,視為符合要求。
具體要求詳見《陽春市2024年秋季教師招聘崗位表》(附件1)。
4.年齡要求: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8月5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以最高學歷報考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8月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學歷報考的或教育類副高以上職稱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8年8月5日后出生)。
5.其他要求: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相關資料,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附件下載:
附件2: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xls
2024年7月31日
原文標題:陽春市2024年秋季教師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www.yangchun.gov.cn/zfxxgkml/srlzyhshbzj/qt/gggs/content/post_802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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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廣東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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