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bei.hteacher.net 2023-09-05 10:04 湖北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
秭歸縣教育局關于2023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的公告
按照省教育廳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現將我縣2023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認定時間
(一)網報時間。2023年9月18日—9月29日(系統(tǒng)開放日7:00-24:00)。
(二)現場確認時間。2023年10月7日-10月11日(上午8:30至12點;下午13:00至17:00)。
(三)數據處理及證書發(fā)放時間。2023年10月12日—11月20日。
二、認定范圍和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我縣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秭歸縣的中國公民及駐我縣部隊現役軍人、現役武警,可在秭歸縣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由秭歸縣教育局負責現場確認和初審,符合條件的報宜昌市教育局終審認定。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規(guī)定,在我縣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無犯罪記錄,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秭歸縣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申請人每年只可以申請認定并取得一本教師資格證書。
三、認定條件
(一)學歷標準。申請認定小學、初中、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學歷按照《關于我省教師資格認定學歷問題的說明》(鄂教資〔2012〕4號)有關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按照《關于我省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學歷問題的通知》(鄂教資〔2015〕6號)有關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
(二)普通話要求。申請語文學科、小學全科和幼兒園教師資格需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申請其他教師資格需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三)體檢標準。申請人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鄂教師〔2002〕3號)規(guī)定執(zhí)行。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的規(guī)定執(zhí)行。所有體檢項目必須完檢,體檢結論為合格,并有醫(yī)生簽名和體檢醫(yī)院公章的體檢表才是有效體檢結果。
四、認定流程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www.jszg.edu.cn)開放時間注冊個人賬號(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通過“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完善個人信息,并在申請人申請的認定機構網報時間段內登錄報名。
(一)完善信息。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在“個人信息中心”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并進行實名核驗。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1)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 190KB,格式為 JPG)。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歷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需自行添加學歷信息。
(1)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全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獲取相關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 190KB,格式為 JPG)。
(4)中師、幼師等中職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 190KB,格式為 JPG)。
(5)如學歷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二)網上報名。在認定機構網報時間段內,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登錄賬號并報名。進行網報時,應注意以下內容:
1.申請地類型。以戶口本申請的選擇“戶籍所在地”;以居住證申請的選擇“居住地”。
2.認定機構。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選擇“秭歸縣教育局”為認定機構。申請高中階段(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教師資格的,選擇“宜昌市教育局”為認定機構。
3.現場確認點。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都選擇“秭歸縣政務服務中心”為現場確認點。
4.在系統(tǒng)中上傳的照片應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過190KB。
5.申請人請點擊個人承諾書圖片,通過手機瀏覽器、微信、支付寶或其他掃碼工具掃描頁面中彈出的二維碼,并在手機端手寫簽名。提交簽名后,點擊網頁端的“已提交”按鈕,查看簽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點擊合成后的圖片,重新獲取二維碼。如預覽時發(fā)現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請務必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6.網報成功后,請?zhí)砑?023年秋教師資格認定QQ群,群號:759577540,二維碼如下圖:
(三)現場確認
1.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資料到現場確認點進行審核確認。
2.現場確認地點:秭歸縣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地址:秭歸縣金港城新區(qū)南郡大道12號)。
3.咨詢電話:0717-2884518。
4.申請人現場確認須攜帶以下材料:
(1)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申請人為秭歸縣戶籍的提交戶口本原件;在居住地認定的提交有效期內的秭歸縣居住證原件。以上資料核對網報信息后即退回。
(2)《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或《湖北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僅需填寫個人基本信息,檢查內容應為空缺)。
(3)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1張(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的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下方寫明姓名、身份證號碼)。
(4)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申請人,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網報時,學歷證書、普通話證書等未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系統(tǒng)核驗的,現場確認時需補充提交:
(1)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2)《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除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學、心理學成績以及教育實習合格證明的原件及其復印件,以及高校錄取花名冊申請人信息頁復印件。復印件均須由檔案管理單位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相符以及經辦人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
五、體檢
在秭歸縣政務服務中心現場確認并符合認定基本條件的申請人,到指定醫(yī)院進行教師資格認定體檢。秭歸縣教育局指定醫(yī)院為秭歸縣人民醫(yī)院(地址:秭歸縣茅坪鎮(zhèn)長寧大道10號)。申請人要按照醫(yī)院要求進行體檢(注意個別項目要求空腹),完檢后,申請人將體檢表交到秭歸縣人民醫(yī)院健康管理科體檢登記室(秭歸縣人民醫(yī)院綜合樓一樓)工作人員手中(體檢表由縣人民醫(yī)院工作人員統(tǒng)一遞交秭歸縣教育局)。《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附件2)和《湖北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附件3)可在秭歸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用A4紙正反打印,粘貼網報時上傳的同底版照片。
六、認定發(fā)證
符合相應教師資格條件者,予以認定,頒發(fā)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簡稱“一證一表”)。具體發(fā)證日期請關注QQ群消息。
七、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應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段內完成申報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承擔。網報時,申請人應仔細閱讀網報說明,真實準確填報信息,按要求實名注冊認定,因錯報、瞞報導致信息系統(tǒng)無法核驗的,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請人承擔。
(二)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信息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以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http://www.cltt.org/證書查驗為準,查驗不出的不予受理。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中國教育考試網http://zscx.neea.edu.cn/證書查詢?yōu)闇?,查驗不出的不予受理?!稁煼渡處熉殬I(yè)能力證書》以系統(tǒng)查驗為準,查驗不出的不予受理。
(三)《思想品德鑒定表》改由《個人承諾書》替代后,申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縣教育局在完成現場確認后發(fā)函給公安機關進行核查,經公安機關核查有犯罪記錄的,將不予認定發(fā)證。
(四)《個人承諾書》等認定申報材料必須慎重如實填寫。申請人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相關法規(guī),將會受到“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的處罰。被撤銷教師資格者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
(五)申請高中階段(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教師資格的人員請關注宜昌市教育局官方網站(網址:http://jyj.yichang.gov.cn/)查看認定公告;申請人網報如遇技術問題,可參見《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附件1)。若遇網絡堵塞,也可以在系統(tǒng)開放日的維護時段(17:00~24:00)嘗試錯峰網報。
附件:
秭歸縣教育局
2023年9月4日
原文標題:秭歸縣教育局關于2023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的公告
文章來源:www.hbzg.gov.cn/content-13-933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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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湖北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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