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anxi.hteacher.net 2023-04-09 11:14 山西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
五、現場確認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原件。
(二)申請人所屬人員范圍材料
1.戶籍在本省的已畢業(yè)人員需要提供戶口簿(本人頁)原件。
2.持有本省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已畢業(yè)人員需提供居住證原件。
3.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學籍信息經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需出具戶口簿(本人頁)原件。
4.駐晉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駐晉部隊。
(三)學歷條件材料
畢業(yè)證書原件。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中國教師資格網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網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山西省具有辦學資質院校開設的中等學歷層次幼兒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對學歷驗證不作要求,只需提供畢業(yè)證書原件即可。就讀于成人教育(自學考試、電大、夜大、函授)、網絡教育的人員須畢業(yè)并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四)考試條件材料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系統(tǒng)比對核驗,無需現場提交。
(五)普通話條件材料
中國教師資格網無法比對核驗成功的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的,需現場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經中國教師資格網比對核驗成功的可不提交。
(六)身體條件材料
《山西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體檢結果當次有效)。
(七)無犯罪記錄證明
(1)內地(大陸)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到公安機關統(tǒng)一核查。
(2)港澳臺居民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有關部門開具。香港、澳門申請人需教育行政部門協(xié)助提供函件的,與山西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聯系出具。
(八)其他材料
1.個人近期白底免冠無頭飾正面一寸證件照片1張(與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電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報名號、身份證號,制作教師資格證書時使用。
2.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須提交相當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3.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在以上任何環(huán)節(jié)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的,一經查實,依照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處理,自發(fā)現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六、其他須知事項
1.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成功認定后的當年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請第二種教師資格。
2.禁止學?;蛉魏螜C構代替報名,對違反規(guī)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3.請申請人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4.其他未盡事宜請關注各認定機構發(fā)布的通知公告,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以免錯過認定機構的工作安排。
七、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計劃
各認定機構要根據本通知要求和認定系統(tǒng)開放時間,科學制定本機構認定工作計劃,合理安排各項工作,制定本機構認定工作的通知公告(包括認定政策、咨詢電話、各類別申請人網上報名、體檢、提交材料現場確認的時間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并通過本機構官方網站及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二)嚴把入口關
各認定機構要加強對申請人普通話水平、學歷、體檢和教育教學能力等認定條件的審核把關,認真開展申請人無犯罪記錄查詢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檢察院教育部關于落實從業(yè)禁止制度的意見》(法發(fā)〔2022〕32號)、《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山西省公安廳關于印發(fā)<教職員工準入信息查詢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教〔2022〕8號)和《山西省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從業(yè)人員信息查詢辦法>的通知》(晉未保辦發(fā)〔2022〕6號)等文件相關要求,嚴把教師入口關。
(三)嚴格教師資格證書征訂發(fā)放管理
各市認定機構要加強教師資格證書征訂和發(fā)放管理,加強機構工作人員教師資格證書使用培訓,杜絕非正常損耗。對同一批次內因打印錯誤、補換發(fā)和重發(fā)等原因征訂證書累計超50本的,需向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提交書面申請。對因管理不當造成教師資格證書損毀、遺失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各認定機構應在5月20日前對第一批次申請人做出認定結論,在6月30日前對第二批次申請人做出認定結論,在10月30日前對第三批次申請人做出認定結論。根據認定結論,在“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進行認定數據確認和證書編號,向認定合格的申請人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和加蓋公章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各市認定工作結束前將《2023年教師資格證書申領單》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證書申領與發(fā)放均以“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已生成證書編號的數據為依據,不以預估認定人數為依據。各市要向所轄縣(市、區(qū))認定機構明確證書申領與發(fā)放要求,核實證書發(fā)放數量,監(jiān)督證書發(fā)放過程,減少耗損和留存,杜絕流失。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要嚴格按照教師資格證書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嚴格規(guī)范教師資格喪失和撤銷工作管理
各認定機構要將教師資格喪失和撤銷人員信息及時錄入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限制庫,嚴格審核機構錄入限制庫的人員信息,重點核查信息填報是否準確、行政處罰材料是否上傳完整。對不及時錄入限制庫相關信息或一年內出現兩次以上錄入限制庫信息錯誤的機構,將予以通報,并責令限期整改。
(五)加強機構工作人員業(yè)務培訓和管理
各市認定機構要加強機構工作人員業(yè)務培訓,每年至少要開展1次全市范圍的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部署和政策學習、系統(tǒng)使用培訓工作會議,統(tǒng)一政策口徑和工作要求,提升各認定機構工作人員業(yè)務管理水平。機構人員崗位調整的,要做好業(yè)務交接管理,做好工作銜接。各認定機構要增強服務意識,確保工作時間咨詢電話有接聽、咨詢郵件有回復。
(六)強化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安全使用
各認定機構要加強內部規(guī)范管理,強化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防范意識,不得向公眾透露機構登錄信息系統(tǒng)網址、系統(tǒng)操作手冊等內容,不得隨意向第三方透露和使用教師資格數據,加強信息系統(tǒng)用戶個人信息保護,防止信息泄露,落實安全責任制,確保信息安全。落實系統(tǒng)使用人員備案管理要求和安全主體責任,確保數據和信息系統(tǒng)使用安全。
各認定機構務必在認定工作開始前,在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準確填報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工作人員姓名、手機號碼、辦公電話等信息。
(七)嚴守工作紀律做好監(jiān)督檢查
各市認定機構要嚴守工作紀律,加強對本市認定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規(guī)定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凡涉及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性的問題要及時報告,慎重處理,不得擅自突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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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省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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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西省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 |
山西省教育廳
2023年4月4日
原文標題:山西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23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
原文鏈接:http://jyt.shanxi.gov.cn/xwzx/ggtz/202304/t20230408_8312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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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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