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fujian.hteacher.net 2024-04-30 10:22 福建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福建省2024年公開招聘新任教師筆試成績已公布,根據(jù)《2024年泉州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公告》要求,現(xiàn)就2024年安溪縣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入圍考生資格復審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第一輪招聘入圍考生名單見附件1。公示時間:2024年4月30日—5月6日。若有異議,請于公示時間內向安溪縣教育局反映,聯(lián)系電話:0595-23232412。
根據(jù)招聘通告規(guī)定“擬招聘人數(shù)與實際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shù)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調整情況詳見4月19日安溪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發(fā)布的《關于調整2024年安溪縣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部分崗位招聘計劃的公告》。
說明:我縣擬進行第二輪補充招聘,具體時間等事項將在安溪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發(fā)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資格復審時間
1.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5月7日至9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具體安排詳見附件1。
三、資格復審地點
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安溪茶都旁)6號樓B棟14層1414室。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詳見附件2)
五、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以《2024年泉州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公告》為依據(jù),不符合通告規(guī)定的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要求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2.資格復審入圍考生需在資格復審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規(guī)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并按規(guī)定進行遞補。
3.資格復審期間,只提供證明材料或承諾書而未能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進行復審的考生,應于2024年8月31日前將上述證書原件、復印件(A4紙,各一份)送交安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資格。
4.出現(xiàn)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在該崗位按照加分后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參加資格復審人選。
5.體檢時間:2024年5月10日至16日,具體要求、地點等事項將在復審時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項
1.入圍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閱讀本通告后,請于2024年5月5日前掃描以下二維碼填寫相關信息。
2.因個人原因放棄資格復審資格的,應向資格復審單位出具書面棄權聲明(見附件3),對棄權且拒不配合出具書面棄權聲明的考生將予以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3.為嚴肅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紀律,規(guī)范招聘工作秩序,對報考人員雖不構成違紀違規(guī),但無正當理由故意浪費考試資源的不誠信行為,記入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
具有以下行為的,記入誠信檔案3年:(1)通過資格復核并入圍體檢后棄權的;(2)進入考察、擬聘用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后棄權的。
被核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報到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記入誠信檔案5年。
4.本通知未盡事宜由安溪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323241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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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安溪縣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資格復審入圍考生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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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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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棄權聲明 |
安溪縣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原文標題:2024年安溪縣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資格復審通知_通知公告_新聞中心_安溪縣人民政府
文章來源:http://www.fjax.gov.cn/zwgk/xwzx/tzgg/202404/t20240428_30321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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