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ansu.hteacher.net 2024-04-18 11:39 甘肅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
(三)認定機構選擇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申請人,選擇認定機構為康縣教育局。
(2)駐康部隊現(xiàn)役軍人、武警在康縣教育局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四)簽署《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請點擊個人承諾書圖片,通過手機瀏覽器、微信、支付寶或其他掃碼工具掃描頁面中彈出的二維碼,并在手機端手寫簽名。提交簽名后,點擊網頁端的“已提交”按鈕,查看簽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點擊合成后的圖片,重新獲取二維碼。如預覽時發(fā)現(xiàn)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請務必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五)體檢
1.申請人應自行下載打印《甘肅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模板見附件2)并按要求裝訂。
2.我縣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指定醫(yī)院為康縣人民醫(yī)院,如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康縣指定醫(yī)院體檢的人員,須在所在地二級甲等及以上正規(guī)醫(yī)院體檢。費用自理,時間自行安排。
3.妊娠期內的申請人可免檢孕婦不宜的體檢項目,在其他可檢測項目合格的情況下,視為體檢合格,但需由主檢醫(yī)生在體檢表上簽署妊娠情況說明。申請人在提交體檢合格證明時需附上妊娠反應為陽性的檢測報告或圍產檢查檔案等證明材料。
4.注意事項:
(1)體檢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1張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用于貼在體檢表上(照片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注冊申報上傳的照片需一致)。
(2)體檢表內的應檢項目要真實齊全,并有醫(yī)院各科室主檢醫(yī)師的簽字,院方在體檢結果處填寫意見并加蓋公章(院方未在體檢結果處填寫意見、未加蓋公章的體檢表無效)。
(3)體檢須在個人網上申報結束后至現(xiàn)場確認前完成。
(六)現(xiàn)場確認
在網上申報完成后,申請人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前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地點提交申請材料進行現(xiàn)場確認。
1.時間安排:
第一批次:2024年5月6日-5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非工作日除外)(受理范圍:符合申請條件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第二批次:2024年6月29日-7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非工作日除外)(受理范圍:符合申請條件的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和未參加第一批次認定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2.網上申報完成后,申請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申請材料到康縣政務大廳二樓52號教育局窗口提交申請材料進行現(xiàn)場確認。(附流程:在二樓通過叫號機領號;憑號在窗口進行審核。)
3.現(xiàn)場確認應出示以下申請材料:
(1)申請人二代身份證原件(須在有效期內)。
(2)申請人相關戶籍證明材料: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出示申請人戶口本或集體戶籍原件;以居住地申請認定的,出示申請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的,出示我縣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申請人為駐康部隊現(xiàn)役軍人、武警,應出示由所屬部隊或單位政治機關出具的申請人隸屬該部隊的人事關系證明及有效現(xiàn)役軍人(武警)證件。
(3)《甘肅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2024年上半年認定批次)原件。
(4)提交1張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注冊申報上傳的照片一致(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證號,務必使用標準證件照)。
(5)無犯罪記錄證明:
①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香港警務處、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政府身份證明局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申請人,需及時到甘肅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申請人自行將函件交給香港、澳門相關部門,由其核實后將核查結果交給相關認定機構。臺灣地區(qū)申請人的無犯罪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臺灣地區(qū)相關部門開具,開好的無犯罪證明直接交給申請認定的認定機構。
②內地申請人需提交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申請人通過甘肅公安微警務微信小程序選擇辦事—無犯罪記錄證明,注冊登錄后自行查詢,并將本人的查詢結果打印出來)。
(6)其他補充材料。(以下材料將在申請人網報時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認定信息系統(tǒng)進行比對。比對成功的,無須現(xiàn)場出示;比對不成功的,須現(xiàn)場出示。)
①學歷證書原件。國外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港澳臺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供在學信網申請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
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4.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現(xiàn)場確認無須出示的紙質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及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的《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信息系統(tǒng)進行比對,無須現(xiàn)場出示。
5.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場進行現(xiàn)場確認的,可委托代理人進行現(xiàn)場確認。申請人應自行下載打印《授權委托書》(模板見附件3),如實填寫并簽字摁手印確認。代理人進行現(xiàn)場確認時須攜帶《授權委托書》,出示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申請人現(xiàn)場確認的相應材料。
推薦閱讀:
責任編輯:欣欣
公眾號
視頻號
小紅書
京ICP備16044424號-2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3064號 Copyright © 2001-2024 huatu.com 北京中師華圖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