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andong.hteacher.net 2024-01-04 17:45 山東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一、物的概念與特征。
物,指存在于人體之外,人力所能支配,并能滿足人類社會生活需要的有體物及自然力。
1、與人體相分離。人的身體或身體的組成部分,不是物。但已經與人體分離的血液、器官等,是物;人的尸體,是物。
2、能夠為人力控制。日月星辰雖然客觀存在,但不能為人控制,因此不屬于民法中的物。
3、具有稀缺性,具有經濟價值或情感價值。
二、物的分類。
1、主物和從物。(相互分離;相互配合;屬于同一人)
(1)主物:從物所輔助之物。
(2)從物:并非主物的成分,但常助主物發(fā)揮經濟效用,而與主物歸一人所有的物。
①獨立于主物,不是主物的成分。
②在功能上協(xié)助主物發(fā)揮經濟效益。
③與主物具有一定程度的場所上之結合關系。
④從物與主物歸同一人所有。
舉例:我的電腦和我的鼠標。
2、原物與孳息。
(1)原物:孳息所從出之物。
舉例:結果實的樹、生幼雛的母畜、收租金的房子。
(2)孳息:原物出產物,或者是原物產生的收益。孳息分為天然孳息與法定孳息。
①天然孳息:指原物因自然規(guī)律或者按照物的用法而產生的出產物。
須與原物分離,成為獨立的物;系原物按照自然規(guī)律或者用法所產生的出產物。
舉例:雞蛋、剪下的羊毛、牛犢、貓仔
②法定孳息:原物依法律關系所產生的收益。
舉例:租金、利息、彩票中獎所獲獎金或獎品。
注意:股票的股息不是孳息。
(3)孳息隨著原物走,孳息歸原物的所有權人所有,原物的所有權轉讓時,孳息物的收取權一并轉移。
3、動產與不動產。
(1)動產:能夠移動并且不因移動損害價值。
(2)不動產:不能移動或雖可移動但卻會因移動損害價值。(舉例:房屋、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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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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